温瓯教学〔2013〕30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展示我区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根据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各项比赛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地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区级比赛,切实抓好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确保本次艺术节圆满成功。区教育局将在区级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1. 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2. 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3. 声乐、舞蹈、器乐、儿童歌舞剧比赛规程
4. 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5.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6. 摄影比赛规程
7. 剪纸比赛规程
8. 文艺汇演暨闭幕式方案
9. 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各项比赛名额分配表
10. 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参赛作品报送表
11. 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各项活动安排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3年2月28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区文联,团区委,区妇联,区新闻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顾
问:林和国 瓯海区教育局局长
组
长:林友谊 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副组长:陈汉初 瓯海区教育局学生科科长
吴雯霞 瓯海区教育局团工委书记
余 秀 瓯海区教育局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黄德靖 区教师发展中心综合部主任
林成义 区教师发展中心音乐研训员
刘 杰 瓯海中学副校长
卢燕舞 梧田中心学校德育专干
陈爱珍 娄桥中心学校德育专干
蔡妙妙 瓯海区艺术学校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科,区教育局415室),联系人:吴雯霞 ,电话:88585665,681100。
附件2
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对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三、内容要求
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应围绕主题,展现我区中小学生在党的十八大精神鼓舞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
共11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设有声乐、舞蹈、器乐、校园剧(课本剧)、儿童歌舞剧5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6个项目。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五、承办单位
1. 设计、绘画、书法、篆刻、剪纸:瓯海中学
2. 摄影:娄桥中学
3. 声乐、器乐:瓯海区艺术学校
4. 校园剧、儿童歌舞剧、舞蹈:梧田一中
六、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区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
根据温州市第二十五届中小学艺术节要求,合唱、器乐合奏分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中甲组、初中乙组、高中甲组、高中乙组六个组别进行。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学生;初中、高中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初中、高中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初、高中学生(舞蹈今年只设甲组,不设乙组)。
七、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开展活动(3月)。
(二) 第二阶段:区级活动开展
1.区级各项比赛活动(4月下旬—5月);
2.举办区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大会(5月下旬)。
(三) 第三阶段: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4月-5月)。
八、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
一
)
优秀组织奖
2013年中小学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有两类:一类是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另一类是初中和小学。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评选方法参照往年做法。初中和小学优秀组织奖采取申报制,各中心校申报1-2所学校,由区教育局集中组织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1) 加强组织领导,主题突出,工作落实,活动方案质量高;(25%)
2) 层层发动,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30%)
3) 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20%)
4) 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25%)
2. 中、小学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1) 加强组织领导,主题突出,工作落实,活动策划新颖、富有创意、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能激发充分激发学生参与艺术节活动积极性;(25%)
2) 层层发动,班班开展,学生参与率达90%以上,学生和家长满意率高。(50%)
3) 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25%)
申报参选的初中、小学必须在2013年4月26日前提供本校艺术节活动方案和艺术节活动(比赛)参与学生名单,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送至吴雯霞OA邮箱。
(
二
)
优秀承办奖
1. 有承办方案,工作落实,氛围浓厚;
2. 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
(
三
)
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15%,二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30%,三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55%。区直选拔赛一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20%,二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35%,三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45%。
(
四
)
指导师奖
1. 本次艺术节荣获一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 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地各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 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及以上)指导师可上报3人(含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九、注意事项
(一) 为充分发挥承办单位作用,区教育局不受理任何参赛节目报送表及有关作品。
(二) 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承办单位报送表格及有关材料,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初中、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承办单位具体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三) 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增加一个特色项目参赛名额,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在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中获书法类一等奖、表演类二等奖及以上的选手(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除外)可直接参加比赛,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上报单位在上报节目报名表时须注明属何种类型直接参加区级比赛,否则不予认可。
(四) 上报单位在上报节目报名表时须注明属何种类型直接参加区级比赛,否则不予认可。
(五) 各选手务必准时参赛,迟到者,其作品成绩扣0.1分。
(六) 选送参加市、区级比赛项目,学校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带队,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安全。
(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声乐、器乐、舞蹈、儿童歌舞剧比赛规程
一、项目设置
(一) 声乐:分独唱(二重唱、三重唱)、合唱(含室内乐合唱)两类。
(二) 舞蹈:分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类。
(三) 器乐:分独奏(3人以内)和合奏(含室内乐合奏)两类。
(四) 儿童歌舞剧。
二、参赛要求
(
一
)
声乐
1.独唱和重唱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4分钟;室内乐合唱人数为10—15人,内分小合唱、小组唱、表演唱,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唱人数35—45人,分同声和混声,演唱2首歌曲,时间8分钟之内。
2.独唱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合唱除钢琴伴奏外,可加入适当色彩乐器,但人数不得超过5人。所有声乐节目不得使用伴奏带(室内乐表演唱除外),提倡无伴奏合唱。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室内乐合唱不设指挥)。
3.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
二
)
舞蹈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4.舞蹈预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
三
)
器乐
1.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合奏,人数为35—65人,分管弦乐合奏、民乐合奏、弦乐合奏、管乐合奏四类,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室内乐合奏,人数为10—15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
3.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
4.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5.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
四
)
儿童歌舞剧
参赛对象为小学生。人数不超过
10
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区级不举办比赛,有意愿参加市级比赛的学校于发文之日起一周内向区教育局学生科申报。
三、其他要求
(一) 各地各校参加声乐、舞蹈、器乐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 各地各校要严格审查参赛节目内容。
(三) 各地各校需填写《瓯海区2013年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儿童歌舞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4月15日前分别报送各承办单位。
(
四
)
合唱节目不占声乐比赛名额,直属学校每校可报
1
支代表队参赛,各中心校可派
1—2
支队伍参赛(每组别乙组限报一支队伍);所有参赛学生须是中小学生。合唱节目报送表提前于
3
月
21
日
前报送承办单位
。
附件4
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一、形式要求
(一) 校园剧或课本剧。
(二) 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比赛时分别扣0.1分。
二、其他说明
(一) 各地各校需填写《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校园剧或课本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4月15日前报送承办单位。
(二) 鼓励创作,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
(三) 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桌椅,
不使用耳麦,其它道具自备(自备道具提倡简易)。
附件5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一、作品要求
(一) 绘画:分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卡通画等七大类。高中组为素描现场命题写生。绘画作品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时间3小时。
(二) 书法: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书体不限。时间2小时。
(三) 篆刻:刻印章一方,规格不限。时间1小时30分钟。
(四) 设计:围绕主题(主题比赛时下发),在封面设计、海报设计、邮票设计中任选一种形式,手绘完成。时间2小时。
二、其他说明
(一)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均为现场统一命题。
(二) 现场比赛所需用品除纸张由各承办单位提供外,其余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如下:
1. 绘画
(1) 国画:四尺三开;
(2) 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版画、素描:四开;
(3) 卡通画:四开或短篇4格(每格16开)两种规格。
2.书法:四尺三开宣纸和硬笔练习用纸;
3.篆刻:将刻好的印章拓印在30×40cm规格的宣纸上。
4.设计:提供四开纸一张
(三) 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四) 各地各校参加绘画、书法、篆刻、设计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 各地各校需填写《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绘画、书法、篆刻、设计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4月9日前分别报送各承办单位。
附件6
摄影比赛规程
一、参赛对象
“爱我瓯海,从我做起”五个一活动之摄影比赛入围选手,具体名单届时公布。
二、参赛要求
(一) 由承办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到指定场所现场拍摄作品。
(二) 参赛选手自备相机、三脚架等拍摄所需器材,必须使用数码相机,必须带数据传输线(用于将储存卡内的照片上传至电脑)。
(三) 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的方式进行,上交现场拍摄的CF卡内除当日比赛拍摄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内容,经审核后现场选3张作品拷入指定的电脑内保存,照片统一由承办单位冲洗。
三、其他说明
各地各校需填写《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爱我瓯海主题教育活动)摄影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并于3月22日前报送承办单位。
具体比赛要求详见比赛补充通知。
附件7
剪纸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 统一命题,现场比赛,比赛时间为3小时。
(二) 作品要有创意,要有具体名称。
(三) 参赛选手除纸张、封塑片外自备剪纸所需材料,包括剪刀、刻刀、笔、垫板和特殊用纸等。
(四) 现场比赛提供的纸张规格:8开和16开。
二、其他说明
(一) 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二) 各地各校参加剪纸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 各地各校需填写《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剪纸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五)》(附后),并于4月9日前报送承办单位。
附件8
文艺汇演暨闭幕式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展示艺术节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力争通过文艺汇演暨闭幕式将艺术节系列活动推向高潮。
二、组织实施
由主办单位策划,制定详细方案,各承办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三、主要程序
(一) 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闭幕式,并为各项比赛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 本次艺术节优秀组织奖、优秀承办奖和各项比赛一等奖选手现场参加领奖。
(三) 艺术节获奖优秀节目展